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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查房制面临改革 院士呼吁实施主诊医生负责制
来源:看医界 作者|小湘
“主诊医师制是经住培后取得专业医师资格或经专培后取得专科医师资格后的执医方式。主诊医师全面、全权、全责、全过程负责患者医疗工作。”在近日召开的第十四届中国医院院长年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院副院长、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院校长王辰再次呼吁三级查房制度转型,实施主诊医生负责制。
据呼吸界报道,王辰院士特别强调,主诊医生负责制,“有利于年轻医生成长发展,高年资医生业务提升”。同时,由于其“医疗效率高,医疗责任明确”,患者也能获得高效、优质、连续的医疗照护。除此之外,主诊医师负责制可以“显著减少住培、专培基地医院的自有医生”,由此,基层也可以“获得大批规培后的优质医生”。
王辰认为,与国际上一般的主诊医师制不同,这是一项“新时代中国特色医疗管理体系改革,需要完成以往‘三级查房制度’的转型”,但这项改革有利于“构建新型医疗生产关系”,能够激发“新的医疗生产力”,是我国医院管理改革的重要方向。
“三级查房制度”不科学
实际上,这不是王辰首次呼吁实施主诊医师负责制,在中日友好医院院长任上时,王辰曾撰文指出,应当深刻地检省中国目前被视为经典的医生对住院患者的诊疗方式,具体地说,主要指所谓“三级查房”制度。
王辰认为,这种查房制度是不科学的,亦有悖于国际通行做法。这种制度导致的结果就是:医疗责任主体不清,将有经验的医师(“三级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悬置”,既导致住院患者不能直接接受高水平医师的诊疗,又隔绝“三级医师”直接接触患者,影响其对患者的直接观察与临床经验积累,延迟年轻医师独立进行诊疗的年限,工作层叠,人员效率低下,对临床医师队伍的成长建设极为不利,会从整体上降低中国临床界的医疗能力。
据了解,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三级查房制度”为18项核心制度之一。而所谓“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规定,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作为三级查房的“顶层”,一般每周查房1-2次,主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也负责抽查医嘱、病历及护理质量,发现缺陷,改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作为“中间层”的主治医师被要求每日查房一次,对主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治疗方案以及手术方式和进一步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并进行疗效评定。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喊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对新入院病人制定诊疗计划,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对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查房。
患者住院的日常管理由住院医师负责,住院医师对所管的病人每日至少查房2次,一般要求上、下午各1次,危重病人和新入院病人及手术病人重点查房并随时巡视,发现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并将危急、疑难的新入院病例和特殊病例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实施主诊医师负责制,让年轻医生更好成长
王辰认为,目前,在很多医院,即使已经接受长时间规范化培训的年轻医生在完成规培后还是不能独立看病,而是又回到以住院医师身份继续承担类似规培医生的工作,这种状况严重影响了年轻医师的成长和职业发展,让参加规培的医学生对规培后的职业前景不清晰明朗,由此对自身的职业发展过慢产生焦虑感。
清晰地设计年轻医生的职业发展至为重要。建立主诊医师负责制,可以与住培、专培制度有机衔接,让规培结业后的年轻医生立即担任主诊医师,独立诊治患者。
而据了解,2018年初,中日医院举办《推行主诊医师制及相应医疗管理体系改革——中日医院的实践与经验》专题研讨会,会上,时任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主任雷海潮在讲座上表示,主诊医师负责制,是一个非常好的医院管理制度的创新探索。
雷海潮指出,主诊医师负责制就是要明确责任,体现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同时又是优化服务流程的一个有效的措施,能够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和照护的各种服务。希望中日医院能够把主诊医师负责制推广到北京地区的医疗卫生机构,推广到国内的医疗卫生机构。
据了解,目前,国内邵逸夫医院、华西医院、中日医院等一批医院已初步建立主诊医生负责制。
点击数:4012   录入时间:2020-9-30   【打印此页】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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